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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常在上下班高峰期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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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該團伙成員均是聾啞人,警方在審訊過程中,只能采取在紙上提出詢問,再由嫌疑人在紙上寫出來的方式進行。據(jù)警方介紹,該團伙成員來自重慶、貴州、四川、廣西、山東等省市,他們的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多是小學(xué)文化水平,有些甚至沒有念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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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了解,該聾啞扒竊團伙一星期內(nèi)最多一次作案近40宗,一次最多能在公交車上扒竊近2萬元。他們經(jīng)常選擇在上下班高峰期,且較擁擠的公交車站或公交車上作案,選擇下手的目標(biāo)多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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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月收入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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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成員交代,60歲的重慶籍男子陳某為該團伙“老大”,手下除2名出任“財務(wù)總監(jiān)”和“安保部長”的骨干成員和管理人員外,剩下的都是被控制的一線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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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聾啞扒手團伙作案時,一般為兩人一組,女的負(fù)責(zé)扒竊,男的負(fù)責(zé)掩護。女扒手一般都背一個大包掩人耳目。他們具有反偵查能力,十分警覺,每次扒盜幾乎很少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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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團伙一線扒手都會用手機短信向老大匯報情況,每次完成任務(wù)后所得錢財都要上交“老大”陳某,陳某每次從交上來的錢款中抽取10%的提成,返還給作案的“員工”,如果有扒手“吞贓”或是沒有去干活以及完成不了“業(yè)績”,就會招來“老大”和其他骨干成員的打罵和懲罰,并時不時恐嚇要將他們“殺死扔進海水里”,因此扒手們對“老大”陳某都十分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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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了解,陳某去年8月份在廣州受“上家”扒手頭頭的指派,帶上自己的“員工”來到海南,他主要負(fù)責(zé)收錢、管理成員和給一線扒手指派任務(wù)等。陳某的月收入在10萬元以上,骨干成員的收入也豐厚,一線的扒手每月僅有很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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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方除繳獲11余萬元的現(xiàn)金外,還查獲該團伙扒竊得來的銀行卡200余張,錢包100多個,身份證90余張及項鏈、戒指等大批贓款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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