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村官”侵占村民8萬元拿去賭博被判緩刑
??诰W(wǎng)11月24日消息??近日,海南省瓊海市人民法院判處了一名村官侵占村民8萬元的案件,該村官因犯職務侵占罪,被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2008年初,時任瓊海市某村村民小組長的黎某政在未召開村民集體大會討論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走訪村民征求意見并騙取村民簽名,然后又冒充部分村民簽名捺印,使村委會出具證明,同意將該村集體所有的一塊面積為108.1平方米的就業(yè)留用地出讓。
同年8月20日,黎某政將該就業(yè)留用地轉(zhuǎn)讓給蘇某葉,得款人民幣8萬元。黎某政收到錢后并沒有如實拿回村小組入賬,而是自己拿去賭博輸光了。事后黎某政為掩人耳目,還偽造了一本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證。
2010年11月30日,事跡敗露的黎某政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并退還了全部贓款。
法院認為,被告人黎某政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村民小組土地款人民幣8萬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職務侵占罪,且其將違法所得均用于賭博等違法活動,可酌情從重處罰。
但考慮到黎某政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罪行,并主動退還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人民網(wǎng)海南視窗] [作者:毛雷 胡娜 吳開芬] [編輯:謝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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