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誣告”風波又一季:律師要求公開副市長“清白”報告
“吳英案”民事代理律師藺文財和吳英父親吳永正雙雙被東陽公安刑事拘留。
7月30日,東陽市委宣傳部發(fā)給21世紀經濟報道的公告顯示,藺文財涉嫌的罪名是“誣告、陷害”,吳永正涉嫌的罪名是“誣告、陷害”和“掩飾、隱瞞犯罪收益所得罪”。
針對此前吳英舉報東陽市副市長陳軍涉嫌受賄一事,東陽市人民政府通過其官方微博回應稱,經向吳英本人核實,現已確認:陳軍未涉及受賄問題。
吳英案“誣告”風波的起始整個過程,在外界看來,僅有短短的一周時間,東陽市政府如何調查清楚這樣復雜和相對隱秘的受賄事件?
案外律師申請信息公開
7月31日,浙江律師吳有水給東陽市政府發(fā)函,要求公開東陽市政府關于陳軍是否涉及受賄問題的調查報告。
此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已以郵件形式寄往東陽市人民政府。
記者獲悉,吳英因舉報也被列入“追責”嫌疑人之列,另外兩名目前已經確認被刑事拘留的吳英代理人及其父親吳永正,罪名皆是涉嫌通過網絡“誣告、陷害”。
此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描述,鑒于東陽市政府發(fā)布的信息高度不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發(fā)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發(fā)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東陽市認為陳軍沒有受賄的信息被外界質疑為缺乏全面與公正性,律師吳有水申請公開的用途是研究東陽市副市長陳軍是否涉嫌構成受賄罪。
吳英代理人藺文財7月22日從監(jiān)獄里會見吳英后,攜帶出吳英手寫并蓋有手印的“情況說明”,以此向東陽市政府提出要求陳軍回避的申請,且將此份說明給多家媒體,并被陸續(xù)報道。陳軍向東陽市公安報案。東陽公安于7月26日立案, 7月29日傍晚控制了藺文財和吳永正,7月30日,做出刑事拘留的決定。7月31日,吳英家屬收到吳永正被東陽公安刑拘的通知書,整個過程只有短短一周。
吳英會見口頭獲批
吳英的刑事代理律師朱建偉稱,在吳永正及藺文財被刑拘后,他立即指派同事呂海波律師于7月30日趕往浙江,并到吳英服刑的浙江省女子監(jiān)獄要求會見吳英,被拒絕,理由是擔心告知消息后,吳英情緒會不穩(wěn)。
但7月31日下午,浙江女子監(jiān)獄電話通知吳英另一名刑事代理律師,同意在8月1日會見吳英。
對于東陽公安機關以誣告陷害罪刑拘一事,朱建偉表示,陳軍是否涉嫌違法,應由上級紀檢部門調查,而非由東陽市有關方面出面“背書”。即使吳英等人的行為構成誣告陷害,調查機構也不應是東陽市政府領導下的東陽公安。依照有關規(guī)定,東陽市公安應該回避,否則構成濫用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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