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河報在A12版刊登關于濮陽“5·16”交通肇事逃逸的報道后,濮陽警方于當日正式發(fā)聲并公布結論:涉嫌“5·16”交通肇事逃逸者為古某某,非人大代表,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該案情通報中稱,2015年5月16日1時59分,濮陽市中原路與長慶路交叉口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豫AX9555奧迪轎車駕駛人棄車逃逸。濮陽市公安局事故處理大隊接報案后,經勘查,該事故現場位于濮陽市中原路與長慶路交叉口南30米處。豫AX9555奧迪轎車沿長慶路自南向北行駛到和中原路交叉口南側時與行人殷某某、董某某、楊某某相撞,后又撞向韓某某駕駛的豫JT6432出租車,造成車輛受損,殷某某、董某某死亡及楊某某、出租車司機韓某某受傷。
肇事車輛豫AX9555奧迪轎車所有人,系濮陽市華龍區(qū)人大代表高偉杰。事故發(fā)生后,警方向華龍區(qū)人大通報了情況,高接受調查。經查證,事故發(fā)生時高不在肇事車上。
但是對于肇事司機是否酒駕等問題,案情通報中沒有涉及。截至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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