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被指控犯詐騙罪的張某出庭受審。京華時報記者 徐曉帆攝
因開具41萬元空頭支票支付300箱五糧液余款,今年31歲的女子張某被控犯詐騙罪。昨天下午,該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據(jù)了解,該案審查期間因案情復雜曾3次延長審查起訴各15日,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退回公安機關補偵2次。昨日庭審,該案因書證物證較多休庭,將擇期再審。
昨天13時50分,上身穿白色短袖T恤、梳著馬尾辮的張某被兩名女警帶入法庭。事發(fā)前,張某為北京拿購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拿購公司)法定代表人。
海淀檢察院指控稱,2012年11月20日,張某在海淀區(qū)魏公村天作國際大廈內,謊稱自己受神華集團委托采購五糧液,與被害人張先生簽訂銷售協(xié)議,從張先生處購買了300箱五糧液白酒。在支付部分貨款后張某無力還款,其向張先生開具了兩張空頭支票,并拒接電話以此逃避還款。經鑒定,張某尚未支付的五糧液白酒值41萬余元。海淀檢察院認為張某已犯合同詐騙罪。
庭上,張某對檢方所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有異議,其和律師均辯稱“無罪”。張某在庭上辯稱,第一,其沒有以神華集團的名義行騙買酒;第二,她以拿購公司法人代表的名義和對方簽訂協(xié)議買酒是正常的商業(yè)合作。
公訴人指控,張某騙得五糧液后以低于市場價銷售,是詐騙后快速套現(xiàn)的重要證據(jù)。張某辯稱,其公司經營網(wǎng)上第三方代購和銷售,酒水銷售占三分之一。在拿到白酒后,因為價格掉得很厲害,公司也出現(xiàn)了資金問題,為終止賠錢,公司就決定以低于市場價格銷售。所以,低價賣酒不能作為認定其詐騙的證據(jù)。
張某還辯稱,空頭支票是對方逼她出具的,當時她被強行拘禁了兩個月,不讓聯(lián)系家人、員工和律師,她也報了警。
庭上,公訴人宣讀了張某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以及相關書證、證人證言、辨認筆錄等。對此,張某及其律師均進行了充分的質證。
因書證、物證較多,案情復雜,法官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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