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中新網漳州8月10日電 (林麗君 陳雅云)10日下午,一則有關“福建華安縣一名74歲老人到電信局辦業(yè)務,卻被要求開具她本人還健在的證明?!钡南⒁l(fā)網絡廣泛熱議。記者經過多方核實了解到,這是福建華安一名74歲老人應電信公司要求為順利領取撫恤金,前往派出所開具其本人還健在的證明。華安縣華豐派出所開具了證明并蓋了章,還在該證明下附文向華安電信局工作人員喊話:“活生生的人在面前還要開健在證明有必要嗎”,“多為老百姓辦實事,讓百姓少走彎路?!?/p>
派出所獲點贊 盼“百姓少走彎路”
事后,中新網記者致電華安縣華豐派出所,工作人員證實“證明”及其下方附文確系該所民警開具。
記者看到,證明文件上方為派出所為一名74歲的老人開具的她本人“還健在”的證明,下方為派出所給電信局工作人員的信,信中寫道:“華安縣電信局工作人員:中央三令五申要多為老百姓辦實事,讓老百姓少走彎路,目前XXX老人還健在且行動自如,活生生的人在你們面前,身份證、戶口本都還在,還要派出所開具還健在的證明,有必要嗎。本來我派出所沒有開此證明的義務,本著為人民服務,讓老人少走彎路,我所不得不開此證明?!?/p>
文件落款日期為“2015年8月10日”,上下兩部分均加蓋了派出所紅色公章。該消息經微博發(fā)出受到眾多網友點贊,稱“派出所為人民辦實事”,有網友表示,“有些部門太過分了,就像跟老人要老人證,殘疾人要殘疾人證一樣過分。”
對此,華安縣公安局陳姓工作人員回應稱,前段時間網上也有類似事情,當天辦事民警也表達了這個意愿,做法比較簡單直接,事后公安局的領導也有進行會商覺得這個行為有些欠妥,但開“健在證明”并不屬于公安機關工作范疇,但是如果不給開,的確有很多群眾證件辦不了。
該工作人員表示,還是希望一些需要核實人員的單位,與公安部門建立核查機制,通過單位對單位處理,讓老百姓少走彎路,少走幾趟。
電信部門:開具證明只是建檔需要
針對此事,記者聯(lián)系到了中國電信漳州分公司有關人士,該人士表示,經過調查,到派出所開具“健在證明”的是來自華安縣的陳某。陳某丈夫屬原華安縣郵電局職工,于2007年3月死亡。2007年3月起,按規(guī)定給予上報遺屬領取憮恤金相關材料。2007年4月起,陳某按規(guī)定每月享受到遺屬憮恤金,月憮恤金每月直接轉到其指定的工資卡上。
為何需開本人還健在的證明?該負責人回應稱,華安電信分公司按照政府相關部門規(guī)定要求每年提供一次遺屬生存證明,是為了防止遺屬憮恤金被冒領情況發(fā)生,并不存在故意刁難等情況,“開具證明也是建檔需要,且需由遺屬本人前去戶籍所在地或派出所等部門辦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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