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長沙縣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周明化名跪下磕頭道歉
“無論到哪里,我總是做同一個噩夢,夢到那個女孩冰冷的身體,然后驚醒。”說起過去12年的生活,36歲的周明(化名)用了四個字:生不如死。
2003年10月22日凌晨,周明與另兩人實(shí)施一起劫殺案,星沙經(jīng)開區(qū)某公司一名23歲的女工被害。作案后三人分頭逃竄,兩名從犯半年后落網(wǎng),而作為主犯的周明卻一直在逃。
逃亡過程中,周明從未“在一個地方待超過一年”。最終,他冒用弟弟的身份信息,在無錫安定下來,并有了家庭和孩子。也正是這一身份信息給警方留下了線索,于今年9月將其抓獲歸案。
2003年10月22日凌晨,長沙縣星沙經(jīng)開區(qū)某公司23歲的女工周某輝下班獨(dú)自回家途中被人殺害,隨身財物被洗劫一空,衣服也被剝光,近一個月后,已經(jīng)高度腐爛的尸體在一段圍墻后的草叢中被人發(fā)現(xiàn)。
時隔12年。今年9月,案件主犯周明(化名)在無錫落網(wǎng)。9月15日,周明在長沙縣看守所接受訊問時說,自己是第一次作案,他與另兩名同伙只認(rèn)識了十多天,甚至連姓名都不知道。在逃亡的12年中,他多次在南寧、東莞、廣州、三門峽、運(yùn)城、柳州等地逃竄,靠打零工為生,直到2010年覺得風(fēng)頭不那么緊了,才在無錫開了一家皮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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