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3日消息(記者王媛 通訊員張云)西溪里供水、燃氣等相關配套設施為何遲遲不能建成使用?港澳大道、五指山南路、大英七路、椰博路等路段為何仍“失明”? 近日,媒體曝光了??谑杏嘘P單位(部門)在推進省市重點項目中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節(jié)目播出后,針對曝光的問題,相關部門拿出切實的整改措施,根據《海南省“庸懶散奢貪”行為問責辦法(試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曝光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問責處理。
海甸溪北岸西溪里市政道路建設項目拖2年,4人被問責
有市民反映,海甸溪北岸西溪里市政道路項目建設原本8個月的工期用了2年8個月。因該項目遲遲未驗收移交,導致西溪里供水、燃氣等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無法開工。
對此,市城建集團路橋公司項目負責人邢小暢負直接責任,給予“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離工作崗位”問責,一年內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路橋公司工程部經理李耀和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王建華負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問責;路橋公司總經理李斯敏負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問責。此外,市城建集團決定,取消以上人員2015年度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
《暫行辦法》未正常辦理延期致項目延誤1年,2人被問責
《??谑泄灿玫氐叵驴臻g開發(fā)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未正常辦理延期,于2014年9月失效,導致椰樹門廣場建設項目地下空間開發(fā)利用的依據缺失,地下空間招拍掛工作擱置,項目工期比原定計劃延誤了一年時間。
對此,海口市民防局辦公室主任林師俊負直接責任,給予“責令書面檢查”問責;該局分管副局長李振忠負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責令書面檢查”問責。
部分路段失明“亮燈工程”成擺設,2人被問責
《亮見》節(jié)目中,有市民反映,2014年,市政府為16條無路燈的道路實行“亮燈工程”,已于當年9月30日全部完工,但港澳大道、五指山南路、大英七路、椰博路等路段仍然“失明”,漆黑一片,給市民生活帶來不便。
對此,海口市市政管理局下屬市政道路維修公司原副經理符國堅(已退休)負直接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問責;公司原經理、“亮燈工程”項目責任人蔡建偉負主要領導責任,鑒于該同志此前因假水泥事件已被免職問責處理,在此不再問責;公司黨委副書記郭輝在此事件中面對媒體說假話、推托責任,負相應領導責任,給予“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問責。
龍泉鎮(zhèn)敬老院項目建設拖延問題問責情況,4人被問責
龍華區(qū)龍泉鎮(zhèn)敬老院項目建設中因土地糾紛、施工拖延、處置自然災害不當等原因造成該項目本應在2013年竣工,卻拖到了2015年11月份才完工。
對此,市民政局下屬單位海口市第一軍隊離休退休干部休養(yǎng)所副所長王首華執(zhí)行力不夠、沒有積極配合解決問題,負直接責任,給予“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問責;市民政局機關分管副調研員陳泰波對項目存在問題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及時組織力量解決,負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問責;龍華區(qū)龍泉鎮(zhèn)政府主任科員梁定炳存在慢作為、統(tǒng)籌協調工作不力和監(jiān)管不到位問題,負領導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問責;龍華區(qū)龍泉鎮(zhèn)永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吳淑仁存在對土地糾紛化解矛盾不力問題,負直接責任,責成龍泉鎮(zhèn)給予其“通報批評、責令公開道歉”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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