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7月16日電(記者顏昊 淡然張雅詩)參加在香港舉辦的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的國際學者16日表示,對南海仲裁案作出所謂最終裁決的臨時仲裁庭,實際上是一個“草臺班子”,但卻打著“常設仲裁法院”的旗號蒙蔽了一些人,其狐假虎威的目的就在于增加自身的所謂合法性和權威性。
美國弗吉尼亞大學國際法教授邁倫·諾德奎斯特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強調,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根本不能稱之為一樁由常設仲裁法院受理的仲裁案。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與南海仲裁案之間沒有任何法律層面的關系,“僅僅為處理這個仲裁案提供付費的場地、發(fā)放新聞稿等服務而已”。
實際上,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謂最終裁決公布之后,許多國際司法機構紛紛與這個臨時仲裁機構劃清界限。聯(lián)合國旗下的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等均向新華社澄清,它們與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毫無關系。
諾德奎斯特對記者說,這個仲裁案成為熱門話題以后,很多人都把相關的機構弄混淆了。南海仲裁案的五個仲裁員并不是由位于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指定的,而是由位于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前任庭長日本人柳井俊二指定的。
在諾德奎斯特看來,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自己決定自己對仲裁案有管轄權”,從法理上看是有問題的。
“臨時仲裁庭在程序審理階段的一個聲明說,我自己確定自己有管轄權,并以此當成為自己辯護的理由。然后,這個臨時仲裁庭又故意捏造出一堆理據(jù),這些理據(jù)以及在此基礎上的裁決表面上看似乎說得通,但從根本上說是完全不公平的?!敝Z德奎斯特說。
德國波恩大學教授斯特凡·塔爾蒙表示,從此次臨時仲裁庭所謂最終裁決結果看,國際社會應該反思目前的《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公約》)等海洋爭端解決機制是否合理和完善,目前國際海洋法法庭有21名法官,一定會比只有五個仲裁員的仲裁小組能作出更公正、平衡的裁決。
塔爾蒙說,此次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員指定也是一個需要反思的問題。目前世界上有160多個國家是《公約》的締約國,但只有30個國家參與指派國際海洋法法庭仲裁員,其中又只有三個是亞洲國家。
“國際社會只有更認真嚴肅地對待指定仲裁員這一事項,今后才能建立更客觀中立的仲裁庭。這次所謂的裁決先例不僅和中國、菲律賓有關系,今后它還可能被其他國家所利用,為自己特定的政治利益服務,這是國際社會在看待此次仲裁結果時不能忽略的問題。”塔爾蒙說。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傅崐成對新華社記者說,此次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只是臨時搭建的仲裁小組而已。第一,這個臨時的仲裁小組根本不是一個法院;第二,五個作出所謂裁決的人也不是所謂的法官,充其量就是仲裁員而已;第三,整個仲裁案實行的是誰提起仲裁誰出錢,這也影響裁決的公正性。
記者查閱海牙常設仲裁法院的官方網(wǎng)站發(fā)現(xiàn),該機構提供的秘書服務都是明碼標價,手續(xù)費2000歐元、租用聆訊室一天1000歐元、聘用法律秘書每小時175歐元……因為中國政府最初就堅持不參與強制仲裁的立場,仲裁案的全部仲裁費用均為菲方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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