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200元可以解決的事,我拳頭一揮就要賠5000多元,真后悔。”在積玉橋街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記錄上,有“路怒族”張先生這句十分痛心的筆錄。近日,記者走訪武漢多個街道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統計調解記錄發(fā)現,超八成交通類調解的糾紛都是車主打架,而且主角多是“路怒族”。
“路怒族”狂按喇叭被打成骨折
劉先生家住和平大道,今年10月18日早晨,他開車出小區(qū)停車場時,被前面一輛車擋住了,前車車主正跟崗亭保安交涉停車費事宜。劉先生急著上班,十分著急,在后面狂按喇叭。幾分鐘后,前方車主置若罔聞,依然沒挪車。劉先生繼續(xù)按喇叭,這時,前面車主火了,跑過來就對劉先生一頓罵,直呼“按什么按,我有事沒說完”。劉先生見對方這么囂張,也火了,兩人爭得面紅耳赤后,竟然動起了手,結果是,劉先生胳膊被打成骨折。爭執(zhí)不下后,雙方請求積玉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最后,受傷的劉先生得到5000元賠償。
今年9月17日下午,楊先生開車行駛在武車路時,與并排行駛的一輛小車發(fā)生碰擦,由于正值晚高峰堵車時間,兩輛車都沒按道行駛。雙方車主下來后,火氣都很大,都責怪對方不對。吵著吵著,兩人竟打了起來,楊先生的眼鏡被打破。在徐家棚街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苦心勸說下,對方賠償楊先生1500元的眼鏡費后,雙方勉強握手言合,各自修車。
靠拳頭解決大大虧本了
如今馬路上,“路怒族”不少,一言不合就揮起拳頭,當時是解氣了,可是打傷了別人,一樣得不償失。
記者針對“路怒族”的沖動行為算了一筆賬。以打破楊先生眼鏡的車主為例,在堵車車速非常慢的前提下,并排行駛產生碰擦,只是各自擦掉了一塊漆,原本200元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卻要花1500,都生了一場氣不說,還要鬧到司法所花時間調解,傷心又傷錢,十分不劃算。打人者為逞一時意氣,起碼多花了1500元,賠完眼鏡錢,車仍要自己修。
當然,更多的交通事故都有責任主次方。假如自己無法判定主次,可以報警讓警察處理,然后通過各自保險來賠付。一個月前,黃陂人陳某載著5人開車行駛在積玉橋時,與突然變道的管某的車發(fā)生事故。管某下車后不是報警,而是一看對方人多勢眾,馬上叫來多位社會青年,結果,陳某6人被管某叫來的一群人不同程度打傷,花費醫(yī)藥費14000元。經調解,這些錢全部由管某支付。假如管某將事故走保險,至少可以節(jié)省這14000元。
超八成交通類調解糾紛是打架
近日,記者走訪積玉橋街、徐家棚街、常青花園等多個街道或社區(qū)的人民調解委員會,觀察諸多調解記錄發(fā)現,在所有的交通類調解中,八成以上是車主打架。以徐家棚街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例,最近一個月內共調解8起與交通相關的糾紛,其中,有7起是因車輛碰擦引起的打架事件。這些交通類糾紛有一些共同特點:都是在馬路上發(fā)生車輛碰擦,都是不嚴重的事故,打架雙方中,至少有一方是“路怒族”。
“有些車主,下來看都不看就怒氣沖沖,有一次,兩位車主打完架后才發(fā)現,車上只是一道灰而非掉漆,一抹就掉了,就都不好意思地走了?!蔽洳齾^(qū)交通大隊機動中隊副中隊長、兼武昌南站警務區(qū)警長劉五橋說,“路怒族”產生肢體沖突的事例確實較多,且多發(fā)生在天氣熱的時候,時段以下班晚高峰居多,當事人一般是年輕人,多因有車搶道、加塞而引起的不滿導致,呼吁大家依法解決,報警、走保險或私下協商解決都比使用拳頭要好,也呼吁大家文明駕車,少一些引發(fā)“路怒”的導火線。(記者翟蘭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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