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人發(fā)生糾紛,袁勇約朋友三人來到南充市南部縣嘉陵江一橋幫助其打架。因認錯報復(fù)對象,致使正在橋上聊天的黃宇、秦飛被追攆圍堵而墜江溺亡。日前,記者從南充市南部縣人民法院獲悉袁勇等人被南部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處十一年六個月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辦事不成起沖突
威脅還債藏禍根
2015年5月初,周龍從朋友口中得知馮一有事需要自己幫忙,便主動給對方打電話,見面后,馮一遞給周龍100元錢說道:“給我找兩個車牌,事成后給你拿錢?!敝荦埵斟X后爽快的答應(yīng),可收到錢后,并未按照承諾給對方找車牌。
5月24日晚上,馮一在南部縣城的某網(wǎng)咖找到周龍?!艾F(xiàn)在別人找我要車牌,你又沒給我辦好,你必須賠我一萬元經(jīng)濟損失。”并要求周龍在5月25日晚12點前在嘉陵江一橋先拿3000元。
離交錢時間還有2兩小時,周龍氣不過,便給朋友袁勇打電話求助。“我用了他100元,他居然要敲詐我一萬?!钡弥值鼙蝗似圬?,袁勇連忙開著自己的摩托來到網(wǎng)咖與其匯合。并又邀約兩人一同前往,前往途中,周龍給馮一打電話問到了沒有,馬上把一萬塊錢送過去?!拔乙呀?jīng)等了很久了,再不來我就準備來找你了”,對方在電話里大聲說道。
認錯報復(fù)對象
無辜男子被逼跳下嘉陵江
當四人到達嘉陵江一橋隧道口時,他們看到橋上站了兩個男的,旁邊還有一輛私家車。袁勇騎著摩托車在橋上緩慢行駛,當看到正在橋邊聊天的張佳、文聰兩人時,趕緊調(diào)轉(zhuǎn)摩托車停下來,下車后從挎包內(nèi)掏出一把手槍,指著兩人的頭部,讓其抱頭蹲下。
當二人蹲在橋的人行道上后,李新與王楊拿出砍刀對兩人進行威脅。內(nèi)心害怕不已的文聰轉(zhuǎn)身朝城區(qū)方向跑,在隧道口的周龍見有人朝自己跑來,也拿出匕首到橋上圍堵文聰,并大聲喊到:“站到,不要跑!”前后都被圍追堵截,驚慌之下,文聰踏上橋護欄翻身跳入了嘉陵江。見此情形,袁勇放開張佳,四人一起騎車逃離現(xiàn)場。
目擊者報案追查
天網(wǎng)恢恢終落法網(wǎng)
待袁勇等人離開后,張佳立即跑到嘉陵江邊尋找文聰未果并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5月29日,公安機關(guān)在南部縣謝河鎮(zhèn)嘉陵江邊打撈起文聰?shù)氖w,經(jīng)法醫(yī)檢驗鑒定,其意見為:文聰系生前溺水死亡。
為何當晚一行人會認錯報復(fù)對象呢?原來馮有德早就意識到周龍有些不對勁,故意騙他說會按時赴約。
南部縣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袁勇四人手持槍支、砍刀、匕首在深夜將文聰、張佳控制在嘉陵江一橋上,已嚴重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安全。當被害人文聰逃離現(xiàn)場時,王楊、李新、周龍帶刀進行追攆圍堵,對其生死于不顧,是直接造成被害人文聰跳入嘉陵江中,溺水死亡客觀事實,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其辯解、辯護理由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納。南部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處袁勇等四人十一年六個月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文內(nèi)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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