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車牌加微信”,盜走車牌還留下紙條勒索車主,要求車主發(fā)紅包。 1月22日上午,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敲詐勒索罪案件,90后小伙陶某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jù)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16年5月至6月間,陶某先后在合肥市廬陽區(qū)和煦園、美景人家等多個小區(qū)盜竊寶馬、奔馳、大眾等6輛車的車牌進行藏匿,同時將寫有“取車牌加微信”的紙條塞在后視鏡旁,敲詐勒索車主錢款。
面對勒索,6名車主的反應(yīng)和遭遇不盡相同:車主田某通過微信付款的方式支付給陶某150元,陶某得到錢款后告知了車牌藏匿的位置;車主姜某加了陶某微信后,沒有給紅包,而是對陶某進行了一番說服教育,陶某最終被說服,告知了姜某車牌藏匿的位置;車主任某相對比較幸運,陶某正在盜車牌時被任某碰到,陶某逃離現(xiàn)場時將車牌掉在路上,后被路人撿到通過交警還給了任某;另外3名車主則在見到紙條后未予理睬。
2016年6月14日晚,陶某在蒙城北路一小區(qū)被抓獲歸案。案發(fā)后,陶某先后賠償了六名車主,取得了被害車主諒解,并在案件審理期間預(yù)交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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