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網友“八月午后”在論壇發(fā)帖稱,自貢彩燈公園內有商家將一頭鱷魚擺放在現場,對外銷售鱷魚烤串。帖子一經發(fā)出,在網絡上引發(fā)了不小的討論。
2月7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自貢彩燈公園,試圖找到銷售鱷魚烤串的攤販。經過多方詢問得知,2月3日,一名20歲左右的小伙子在公園擺了個燒烤攤,打著鱷魚烤串的招牌,也確實搬來一條已經殺死的鱷魚,現場割肉現場烤串,以吸引游客購買。“15元兩串,20元4串。”公園其他商販稱,由于被舉報,林業(yè)部門的工作人員前來調查,將其叫停,至今沒有再擺攤賣鱷魚肉。
隨后,成都商報記者從自貢市自流井區(qū)農牧林業(yè)局了解到,經調查核實,一名年輕小伙在公園內經營利用鱷魚肉做烤串的情況屬實。該小伙兒從廣東省一鱷魚養(yǎng)殖場購買的鱷魚,屬于合法渠道購買;但是,他因為沒有辦理經營利用許可證,所以不得私自利用經營鱷魚。
在自貢市自流井區(qū)農牧林業(yè)局工作人員宣教批評后,小伙子當即停止經營鱷魚烤串。
記者 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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