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5月5日電(記者毛思倩)深圳從5日起調整全市出租車運價,整體運價上浮,且按原特區(qū)內外分區(qū)域行駛,并執(zhí)行不同運價的出租車將實現同城同價。運價調整收益全部歸出租汽車駕駛員所有。據測算,在原特區(qū)外駕駛綠色出租車的駕駛員平均月增加收入2555.5元,每月凈收入達5305.5元。
深圳市現有巡游出租車18457輛,包括10297輛紅色出租車(簡稱“紅的”),2191輛綠色出租車(簡稱“綠的”),5869輛電動出租車和100輛無障礙出租車,全部執(zhí)行政府定價。其中,綠色出租車僅能在原特區(qū)外運營,運價較其他出租車偏低。
據深圳市發(fā)展改革委價格處調研員黃細欽介紹,現行巡游出租汽車運價體系及油價運價聯動機制是2009年10月制定實施的,近年來,出租汽車市場環(huán)境、經營成本等因素發(fā)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經測算,紅的司機2016年月均凈收入為5851元,加上各類補貼后,比2014年下降19.97%;綠的駕駛員2016年月均凈收入為2399元,比2014年下降36.68%,遠遠低于2015年度深圳在崗職工年6752.8元的月平均工資。其中,“綠的”行業(yè)每輛車每月平均虧損3909元,成本利潤率為-13.42%。
此次運價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里程價由2.4元/公里調整為2.6元/公里;二是返空費實行階梯附加,25公里至50公里,里程價加收30%,50公里以上,里程價加收60%;三是“綠的”與“紅的”運價和油價運價聯動機制并軌,執(zhí)行全市統(tǒng)一的運價結構、收費標準和油價運價聯動機制。
各巡游出租汽車企業(yè)不參與這次調價收益分配,運價調整收益全部歸出租汽車駕駛員所有,“紅的”整體運價水平提高4.22%,每車每月可增加1498.14元收入,每名駕駛員月增加收入約750元;“綠的”整體運價水平提高19.93%,對“綠的”而言,每名駕駛員月增加收入2555.5元,加上原有凈收入2750元,每月凈收入可達5305.5元,與“紅的”駕駛員收入差距縮小。
對乘客而言,按照當前平均運距(約7.40公里)測算,乘客每運次平均增加支出約1.09元(紅的)或者3.85元(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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