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子,瞄準中國結婚要彩禮的習俗,偷渡至中國,以騙婚為手段,先后三次騙取26萬元。4月13日,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qū)檢察院以詐騙罪對越南籍女子陶玉嬌(中文名)提起公訴。
陶玉嬌1998年出生于越南胡志明市農(nóng)村,因家境貧困,早早輟學,一直無固定職業(yè)。2016年1月3日,在集市閑逛,她偶然認識了一名中國女子。聊天中得知,中國有些農(nóng)村大齡男子訂婚、結婚時,男方要送給女方數(shù)目不菲的彩禮。何不到中國撈點錢再回來?陶玉嬌萌生了此念頭。
2016年1月,陶玉嬌偷渡至河南省南陽市。1月21日,經(jīng)與越南有親戚關系的唐明宇做媒,她在南陽市宛城區(qū)某村與該村村民盧勇見面,以男方交5萬元定金為條件,約定先試婚一個星期,若陶玉嬌不同意,定金如數(shù)退還。1月21日,陶玉嬌在盧家住了一個星期后,兩人簽訂了跨國聯(lián)姻合約,盧勇向陶玉嬌第二次支付了4萬元,隨后舉辦了結婚儀式。2016年8月14日,陶玉嬌趁盧勇家人不注意,帶著盧勇給她買的兩部手機和一條項鏈逃回越南。
之后,嘗到甜頭的陶玉嬌故伎重演。2016年8月27日,在收取南陽市唐河縣某村陳新忠9萬元錢后,她和陳新忠結婚同居。2016年9月21日下午,趁上街買菜之機,陶玉嬌逃離陳家。2016年11月,她又至湖北省鄂州市某村,在收取韓浩8萬元后和他結婚。
陳新忠報警后,警方于2016年12月11日在韓浩家將正準備逃走的陶玉嬌抓獲。據(jù)其交代,自己家庭收入不高,無法滿足自己一貫大手大腳的消費,因此產(chǎn)生出國騙婚的念頭。每次到中國,都是找中間人安排,事成后給對方5000元至1萬元介紹費,騙婚后一般在男方家生活一兩個月就伺機逃跑,潛回越南。王永強 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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