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17歲,走上販毒路
只為“賺點零花錢”
谷秀秀 余曦
為賺點零花錢,不滿17周歲的王鑫(化名)鋌而走險,走上了販毒路。7月27日,經(jīng)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王鑫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王鑫,2000年10月出生,尚不滿17周歲。初中畢業(yè)后就輟學的他,整日無所事事,為賺點零花錢,他動了歪心思。王鑫喜歡上網(wǎng),偶然機會認識了一名綽號“道哥”的人。此后,王鑫就跟著“道哥”做起了來錢快的“好生意”。這樁“好生意”不是別的,正是販毒。
王鑫自認為,他們的交易很安全:通過微信朋友圈聯(lián)系客源,告知取貨地點,再通過微信紅包或轉賬的方式收款,錢貨分離,網(wǎng)絡化交易。
今年3月6日,王鑫被客戶的朋友舉報,于送貨途中被民警抓獲,當場繳獲毒品0.56克,他自認為安全的交易至此不再安全。算上第一次在外地的交易,這是王鑫的第二次販毒。兩次交易,貨都是跟“道哥”拿的,“道哥”以300元每克的價格將冰毒賣給他,他將一克的冰毒分成兩小包,再以每小包300元的價格賣出去,中間可賺300元差價。兩次交易對象,都是王鑫微信“朋友圈”的好友,也均是未成年人。
7月25日,揚州市廣陵區(qū)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此案。庭審中,面對公訴人的指控,王鑫低下了頭。對于一審判決,他沒有提出上訴。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呼吁:面對近年來未成年人染毒案件的高發(fā)態(tài)勢,一方面,學校、家庭、社會應多方發(fā)力,多管齊下,為青少年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另一方面,應進一步加強禁毒宣傳,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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