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外賣員店內取餐。中新網記者 富宇 攝
保衛(wèi)“舌尖上的安全”
——外賣商戶須有實體店
1月1日開始,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此前發(fā)布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也將正式施行。辦法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yè)態(tài)、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
該辦法明確了“線上線下一致”原則: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
對于負責送餐的“外賣小哥”,辦法提出,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wèi)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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