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澄邁福山鎮(zhèn)有人偷小孩?民警告訴你真相……
近日,有人在朋友圈發(fā)視頻說澄邁縣福山鎮(zhèn)有人入室偷小孩。對此,澄邁縣公安局福山派出所民警稱,此消息是謠言,真實情況是一名陌生男子私闖民宅企圖盜竊。
據福山派出所民警介紹:前一段時間,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上傳的一段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在福山鎮(zhèn)被派出所民警抓獲。傳播視頻的人解說稱,這名被抓獲的男子當時進入福山鎮(zhèn)一民宅里偷小孩,被屋主發(fā)現并抓住。
福山派出所民警稱:這是造謠!實際情況是這樣的 ......
這名被抓的男子是貴州人,他剛從貴州來海南不到一個月。由于身上沒有錢了,8月23日那天,這名男子潛入福山鎮(zhèn)紅光中心學校附近的幾處民宅家,還沒有偷到東西就被宅主人發(fā)現,并被附近的群眾抓獲。
警方趕到時,犯罪嫌疑人尚未發(fā)生進一步的犯罪行為,民警對這名男子進行審訊后發(fā)現,該男子精神狀態(tài)還有問題。目前,這名男子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行政拘留10天并罰款500元。
民警表示,通過調查發(fā)現,這名男子完全沒有偷小孩的動機。民警通過調查他的社會關系以及來海南的軌跡,發(fā)現這名男子是單純的個人行為。
2、網傳儋州一男子奶茶店撩妹被追砍致死?假的!
8月28日,儋州微信朋友圈流傳著一條信息:“27日下午,一男子在儋州市那恁市場附近一家奶茶店內撩妹,被幾個男子追砍致死……”隨后,南海網記者從儋州警方了解到,雙方因為言語糾紛,發(fā)生打架事件,并未致死。
28日上午,南海網記者在事發(fā)現場附近走訪了解到,8月27日下午6點左右,一男子喝酒后去那恁市場附近一家奶茶店喝奶茶,與在坐的其他幾個男子發(fā)生言語沖突,然后幾個男子拿凳子砸向酒后的男子,該男子碰撞到玻璃上,玻璃將其割傷流血。
對此,儋州警方表示,事發(fā)后,該男子被送到附近醫(yī)院診治,目前,病情穩(wěn)定。希望大家不傳謠、不信謠。
3、員工自愿放棄社保離職時可領賠償金?海南省社保局給出正解……
近期,一篇“勞動法出新規(guī)定”的文章在網絡廣泛流傳,文章稱“根據勞動法最新規(guī)定,如果員工簽字自愿放棄購買社會保險,離職時就可以從企業(yè)處拿到一筆賠償金”。對此,記者從省社保局了解到,不存在上述所謂的最新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員工自愿放棄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圖文無關
謠言文章亂改標題做噱頭
今年1月,國內某網站刊登了一則題為《2018最新勞動法明確規(guī)定: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公司還賠不賠錢?》的消息。文章主要講述了小李參加工作,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要求其簽訂《員工自愿放棄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隨著小李認識到繳納社保重要性,要求公司補繳,而公司以簽訂協(xié)議為由拒絕。小李離職后,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判處公司支付小李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差額及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然而,在4月,這條消息改頭換面,將主人公“小李”變?yōu)椤靶⊥酢?,同樣是簽署放棄社保承諾書,后又去有關部門投訴,并獲得賠償的內容。同時,標題被改為《2018勞動法:員工同意放棄社保,離職時可獲大筆賠償金》。部分媒體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為了博取點擊率,紛紛轉載,并將標題改為《勞動法出新規(guī):員工同意放棄社保,離職時可獲大筆賠償金》等,導致該謠言引發(fā)網友關注,誤導網民。
實情員工自愿放棄購買社保承諾書不具法律效力
那么,員工與單位約定放棄社保,員工離職后可否要求單位補繳呢?省社保局提醒,勞動者承諾放棄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因此,即使勞動者約定放棄社保,離職時仍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單位不同意補繳的,勞動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賀先生表示,社會保險,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五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yè)保險,關系著勞動者退休養(yǎng)老、看病就醫(yī)、生育休假等實實在在的利益,非常重要。不繳社保,勞動者就無法享受到相關的待遇。斷繳社保也損害自身權益?!叭绻绫3霈F斷繳,將會對當前的醫(y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產生直接影響?!?/p>
員工放棄社保離職仍可要求單位補繳
海南省社保局保險關系管理處工作人員賀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并沒有所謂的“員工自愿放棄社保,離職時可以獲一筆賠償金”的最新規(guī)定。與此同時,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自愿放棄購買社會保險的承諾書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依法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辟R先生表示,不論是勞動者由于擔心手續(xù)繁瑣或不愿承擔個人繳費部分等原因不愿意繳納社保,自愿簽訂放棄社會保險協(xié)議,還是個別用人單位為了省錢或省事,要求員工簽訂放棄社保協(xié)議,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而改為發(fā)放一定的保險補貼作為補償,均不符合規(guī)定、不具備法律效力。
而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了解,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費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9月起違章累計到車主名下且不能代辦?海南交警說了,事實上……
來自萬寧一租車行的老板接連收到車主們所發(fā)來的一則截圖,截圖內容顯示“自9月1日起,沒有處理的違章全部累計到車主名下,且不能代辦”,大家為此憂心忡忡。對此情況,8月27日,海南交警進行了辟謠,表示該內容并不屬實,請市民千萬別轉發(fā)。
家住萬寧的張女士和朋友一起經營了一家租車行,平時一些車主把車放在租車行,委托車行進行管理??勺罱鼛滋?,幾乎所有的車主,都給張女士發(fā)來了一張截圖。截圖上面寫著:“自9月1日起,沒有處理的違章全部累計到車主名下,且不能代辦,要求車主加緊處理。”
“我們問車主這消息是哪來的,車主說在網上看到的,說好多人都說是真的,要在9月1日前把違章都給處理了。因為我們是一個汽車租賃公司,很多違章都是客人的,如果以后必須要車主去處理的話,那我們就很難處理了?!睆埮空f。
記者注意到,這則所謂的通知,并沒有明確的落款,也沒有標明年份等信息,并且措辭并不嚴謹,并不像正式的通知文件。隨后記者針對這一情況,與交警部門進行了核實。
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交通管理處的民警李警官表示,最近網上謠傳9月1日以后,還有違章沒有處理的,全部累計到車主名下,這則所謂的溫馨提示,內容并不屬實,交警部門也從未發(fā)出過類似的通知。事實上,所有違章都累計到車主名下這一說法,也是與現行交通法規(guī)背道而馳的。
據交警介紹,交通違章處理,一直是遵循著“誰違章,誰處理”的原則,車主并不需要擔心在出租過程中,違章會全部累計在自己頭上。而當駕駛員需要委托他人處理違章時,也應當提供委托書、駕照、行駛證等相關手續(xù),交由被委托人進行辦理。當事人可以通過線下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也可以通過12123手機APP處理本人名下或者是本人名下已經備案的機動車交通違法。
交警部門也提醒廣大駕駛員,在網絡看到類似的信息后,應當及時與交警部門進行確認,或通過正規(guī)渠道進行咨詢,切勿盲目相信網絡傳言。
溫馨提醒: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發(fā)布未經核實的內容,更不要盲目轉發(fā)未經核實的信息,對編造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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