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某富商借助試管嬰兒技術孕育了8個胚胎,找來兩位代孕媽媽,再加上自身共3個子宮,先后誕下4男4女八胞胎的新聞,成為最近熱議話題。對此,廣州市衛(wèi)生局副局長張立表示,代孕不是簡單的物質交換,是倫理問題,打擊代孕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
“八胞胎”透露出來的不只是社會不公平的信號,更多的還是醫(yī)療技術被濫用,對社會公共倫理帶來了嚴峻挑戰(zhàn),而打擊代孕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意味著代孕技術的成熟,類似于“八胞胎”可能會誘發(fā)更多的人爭相效仿,這對社會公共倫理來說無疑是災難。
代孕技術的泛濫,使得原本“生物學上的父母”、“生身父母”與“養(yǎng)育父母”,角色緊密相疊的架構遭到徹底顛覆,“父母”的傳統(tǒng)含義被肢解得支離破碎,“父母”正在多重角色分離之中,挖下越來越多的家庭情感、公共管理與人倫道德的陷阱。
事實上,在醫(yī)療技術領域,與人口生殖、器官移植等諸多相關技術的成熟,幾乎都成為了或者正在成為挑戰(zhàn)公共倫理與公共秩序的重要問題。而代孕技術、器官移植技術的成熟,已然使得地下代孕、卵子買賣、人體器官賣買等違法活動日益猖獗。而這些問題的背后,無一例外都缺少了法律與法規(guī)的強力約束。與此同時,基因技術、細胞克隆技術等日漸成熟,在醫(yī)療領域的延伸,勢必也會對傳統(tǒng)的倫理與社會秩序構成更為強烈的沖擊。
“八胞胎”是技術管控的“宮外孕”,它將科學技術本有“雙刃劍”的屬性展現(xiàn)得淋漓盡致,也成為了醫(yī)療技術對傳統(tǒng)倫理與社會秩序侵害的一個縮影。醫(yī)療技術運用需要趨利避害,嚴格遵循社會公共倫理的準則,通過加快立法嚴格各類技術的使用范圍、審批程序、管理規(guī)范,明確濫用的標準和追究成本,將技術固化在醫(yī)療倫理的范疇之內;同時,通過“入罪”提高違法成本,將諸如非法B超鑒定、非法買賣生殖細胞、非法提供代孕服務、非法買賣人體器官以及非法提供有違倫理的醫(yī)療技術服務等,列入刑罰的罪名,將技術可能的泛濫堵塞在利益的大門之外?!鞍税ァ痹撌乔藙俞t(yī)療技術倫理立法的一個有利契機。(房清江 原題:讓“八胞胎”事件成為一個立法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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