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公款買賀卡治的不僅是公款的“跑冒滴漏”,還有官風的“跑冒滴漏”。沒有“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態(tài)度,就難以遏制“四風”的頑固性、反復性。
10月31日,中紀委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網友們感慨:公款花的“小錢”也要管了。
賀年卡、明信片、年歷,在公款支出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影響不小。中紀委通知中也指出,多年來,一些地方和單位用公款大量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印制越來越奢華、浪費越來越嚴重。對糾正此風,從黨內到社會均有反思、倡議和呼聲。嚴禁公款買明信片賀年卡,既是對民意的正面回應,也凸現(xiàn)了反對“四風”的嚴肅態(tài)度。
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看似“小錢”,其實不然。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的公款消費,具有“乘數效應”,別人贈來,就得回贈;別人贈送的價格昂貴,回贈品也得價格不菲。公款強大的購買力,足以支持這種很可能當事方也感到厭煩的人情游戲。結果是,賀年卡、明信片越來越脫離其本來價值,向奢侈化方向發(fā)展,與之共同發(fā)展的,是形式主義和庸俗哲學。因此,嚴禁公款買賀卡治的不僅是公款的“跑冒滴漏”,還有官風的“跑冒滴漏”。沒有“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態(tài)度,就難以遏制“四風”的頑固性、反復性。
還要看到,由于財政預算的科學度尚需提高,每到年關歲尾,一些單位和部門突擊花錢以保證下一年度的財政額度,也幾成惡疾。能夠合理開銷的項目,都可能被利用。嚴禁公款買賀卡,對于杜絕年底突擊花錢的渠道,堵上尋租腐敗的路徑,也有正面作用。
從對一張小小賀卡的禁令中,還可以讀出這樣的信息:只要是公款,無論錢多錢少,都是大事。實際上,這正是對公共財政應有的審慎態(tài)度。從本質上說,公款屬于全體納稅人,一般而言,支配者只有代管權而沒有所有權。這也是公共財政必須陽光化的緣由。人們可以期待,當賀年卡這樣的“小錢”都被嚴管之時,其他“大錢”的管理也自當從嚴。
“四風”積習已久,要讓反對“四風”不刮成一陣風,除了禁令,還需要持之以恒的制度化建設。實際上,每到年末,總會出臺不少禁令。但是,有的規(guī)定能做到令行禁止,有的則在風頭過后一切照舊。因此,必須把提高禁令效率當作一項治理“四風”的重要內容。這就意味著,一方面,相關規(guī)章制度不能空心化,需要對照現(xiàn)實提高可操作性。實心化的制度,是最有效的禁令。另一方面,還需要強化決策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和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三方面的平衡。形成這樣的權力運行機制,才能對“四風”形成最有力的抑制,使權力與民意盡可能實現(xiàn)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