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宋某
今年4月6日,家住溫州市區(qū)牛山北路德政村的一對未滿10歲的姐弟在街頭走失,引發(fā)溫州全城搜索。25小時后,“走失”的姐弟被幫忙貼尋人啟事的親戚意外撞見。當時跟在這對姐弟身邊的還有一個“好心叔叔”。7月21日,“好心叔叔”因涉嫌拐騙兒童罪站到了被告人欄里,卻稱只想體驗做父親的感覺。
“姐弟”一起走失引發(fā)全城熱搜
被告人宋某,男,1986年出生,小學文化程度,貴州省安順市鎮(zhèn)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丁旗鎮(zhèn)三街村人。宋某在溫州沒有工作,案發(fā)時,已經在溫州市鹿城區(qū)國光大廈凱旋賓館住了接近一個星期。
7歲的甜甜和5歲的韓韓,家住溫州牛山北路的德政村,兩人的媽媽在附近的十足便利店工作,平時是由奶奶照顧他們。
今年4月6日,正好是清明節(jié),幼兒園放假。當天上午10點30分左右,奶奶正在給家里的另一個孩子換褲子,一回頭的功夫,甜甜和韓韓就迫不及待跑下樓玩耍。
奶奶以為姐弟倆是像平時那樣跑到附近的廣場玩耍,關上家門下樓找孩子。誰知順路一直找,怎么也找不到孩子。甜甜和韓韓見奶奶沒有跟在后面,回家的時候,發(fā)現家門已經鎖上了,兩姐弟準備去找媽媽。
根據監(jiān)控錄像顯示,兩姐弟沿馬路先后經過十里亭加油站、建國醫(yī)院,走上溫州大道。中午11點35分左右,姐弟穿過馬路到了對面的華瑞園小區(qū),11點50分左右姐弟兩個出現在牛山勞務市場入口附近。
當天下午,家里發(fā)現兩個孩子走失之后,立刻炸開了鍋,整個家族的人都動員了起來,發(fā)微博、微信求助,還有的開始到處張貼尋人啟事。
謊稱幫忙找媽媽留兩個孩子住處過夜
“我看到那兩個小孩很可愛,就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北桓嫒怂文吃诜ㄍド险f,他和前女友生了一個孩子,因為前女友家人不同意兩人的婚事,兩人分手了。分手后,孩子由前女友的父親撫養(yǎng),遠在重慶,年齡算起來也有7、8歲了,和甜甜的年紀應該差不多。
沿路經過一個公園的時候,宋某用手機給甜甜拍了一張照片?!拔蚁霂退麄冋覌寢??!狈ㄍド希文痴f,自己帶著姐弟倆走了一路,一路上有說有笑,小孩子一點都不怕生,非常親近,他心里一熱,很想體驗一回當父親的感覺,于是心想著留孩子玩一天,第二天再帶著孩子去附近的派出所。
“我想把這兩個孩子當親人一樣對待,沒有想要傷害孩子”,宋某在法庭上反復說這上述話語。宋某還稱,姐弟倆說自己要看動畫片,宋某就到了自己住的賓館,特意向房東開了一間電腦房,讓孩子玩電腦。期間,宋某還給孩子買了漢堡、薯條各種吃的,并且留孩子住了一個晚上。
但他始終沒有把孩子帶到附近的公安機關。法官問:“你和孩子非親非故,、為什么不立即報警?”宋某說:“我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要和孩子玩一天?!?/p>
事實上,宋某和甜甜、韓韓的父母素未相識,他自己處于找工作的目的到了溫州才一周不到的時間,屬于無業(yè)狀態(tài)。在入住賓館的過程中,他謊稱這對姐弟是同事的孩子。
4月7日上午11點左右,甜甜喊著要找媽媽,宋某帶著兩個孩子在鹿城區(qū)紅太陽賓館后面的巷子內帶著兩個孩子出去的時候,正好被派發(fā)尋人啟事的小孩親戚發(fā)現,宋某被抓獲。
法院判決:拐騙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宋某當庭認罪,但稱自己是因對法律的無知和對孩子的思念才犯錯,希望法官原諒。
鹿城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宋某對犯罪動機的辯解存在諸多的不合理。所謂陪著被拐兒童玩,實質上是為了實現拐騙目的而采用的手段,在犯罪過程中,被告人不僅欺騙兩名被拐兒童,還欺騙房東,犯罪手段嫻熟,思維邏輯縝密,但對于犯罪動機的交代卻含糊不清,有悖常理。
合議庭認為宋某的其行為已經使兩名被拐兒童處于不確定、高度危險的狀態(tài),且動機不純,對于此類犯罪,合議庭的態(tài)度是情無可原,法不可恕,應當依法嚴懲不怠。
基于犯罪情節(jié)的考量,依據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鹿城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宋某構成拐騙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法條鏈接:
拐騙兒童罪指以欺騙,引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行為?!肮镇_”,主要是指使用欺騙、利誘或者其他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帶走。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騙兒童罪的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收養(yǎng)或使喚、奴役等等,拐賣兒童罪的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販賣牟利;因此,行為人是否具有出賣的目的,是區(qū)分兩罪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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