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爭到孩子撫養(yǎng)權(quán)心里一直想著復(fù)婚
在丈夫“工作”的地方,她第一次見到了丈夫的“同事”曲某。而這個女人,之后一直出現(xiàn)在她的生活中。
據(jù)汪娜和認識他們夫妻倆的朋友稱,曲某和劉某很要好,甚至連去年8月兩人辦理離婚時,曲某都打電話給劉某表示會支持他。
辦理離婚時,汪娜想要孩子,但劉某和孩子的爺爺堅決不同意。汪娜認為自己和劉某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是劉某一時昏了頭,所以也就沒再堅持爭取撫養(yǎng)權(quán),而是選擇把工作辭掉,搬到了離孩子所在的旅順較近的甘井子區(qū)打工。兩人經(jīng)過爭論,最后達成汪娜每兩周看孩子一次的協(xié)議。
起初劉某還履行協(xié)議,可隨著時間的推移,劉某開始不接電話,不回短信,斷絕與汪娜的聯(lián)系。汪娜想孩子,只得去劉某“工作”的地方找。“我心里還惦記著復(fù)婚,我跟他(劉某)說過,我愿意復(fù)婚,我等他。 ”汪娜說。
見到兒子臉上淤青父親對此只字未提
今年3月份,汪娜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稱自己是劉某的“同事”,告訴汪娜孩子被打了,讓她趕緊接走。放下電話,汪娜請了假到旅順找前夫。在前夫“工作”的地方?jīng)]找到他,但見到兒子兩邊臉上果然有淤青(沒有明顯外傷)。汪娜給劉某打電話,對方始終不接,發(fā)短信也不回。
汪娜給孩子的爺爺打電話,求老人允許她帶孩子回家給孩子姥姥照看,但前夫得知后沒有同意,只是把孩子送回其爺爺家里呆了一段時間。
這其間,老人問過孩子傷是哪來的,孩子剛開始不敢說,后來才講是阿姨打的,爸爸不讓說。為此,汪娜求孩子爺爺,一定要留下孩子。但不久后,小浩琦還是被父親劉某帶走回了旅順。而此后,汪娜再也聯(lián)系不到劉某,也找不到孩子。孩子的姥爺多次給劉某父親打電話,表示想帶走孩子,也沒能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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