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飯店北岸野生漁村的菜單。
有網友再曝在涉事飯店消費一萬多元。 圖片來自網絡
哈爾濱通報“萬元魚”調查:飯店明碼標價
飯店方稱經民警調解,萬元餐費實收7200元;調查組稱,至今尚未聯(lián)系到當事人,無法進行核實取證
昨日,江蘇常州陳先生在哈爾濱吃魚消費萬元經新京報披露后引發(fā)關注與熱議,鰉魚中段售價398元一斤,魚頭售價498元,定價是否過高?是否涉嫌販賣野生稀有魚類?事發(fā)后,涉事飯店“北岸野生漁村”被當地調查組約談。
昨晚,哈爾濱松北區(qū)委宣傳部通報初步調查結果,稱因未聯(lián)系到消費者,現階段調查對涉事飯店方取證結果為明碼標價。通報稱,鰉魚銷售價格不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范疇之內,屬于經營者自主制定的市場調節(jié)價。隨后,新京報記者聯(lián)系上“萬元魚”的最初舉報者陳先生,他稱刪除微博關閉手機系因為不想被網友和媒體打擾,對于上述調查結果,他表示會向調查組進一步反映情況。
游客再曝一頓飯消費過萬
昨日上午,許多讀者向新京報反饋曾經到涉事的北岸野生漁村用餐,消費額度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來自浙江的王女士向新京報記者反饋,2月9日晚,陳先生與店家發(fā)生爭執(zhí)時,自己正在北岸野生漁村二樓就餐,一行19人點了30多斤魚,共消費15735元,最后刷卡付款15700元。
王女士提供的消費清單顯示,用餐人數為21人,“加上了導游和司機,但他們2人并沒有和我們一起吃飯?!庇浾咦⒁獾?,上述清單中,鰉魚頭售價498元一斤,趕條魚298元一斤,雅羅魚每斤售價也是298元。
王女士稱自己是被導游帶去的,“餐廳墻上的菜單并無明確標價,稱魚時被口頭告知價格?!蓖跖勘硎?,自己看到接近1萬6的賬單很“震驚”,而鄰桌的6人旅行團消費也好幾千。
王女士說,“天價魚”事件被曝光后,松北區(qū)旅游局已經聯(lián)系到自己所在的團進行詢問調查,目前也在與旅行社協(xié)商相關事宜,等待調查結果。
涉事餐廳多為當地司機推薦
“從冰雪大世界出來,坐輛出租車,司機就拉到了這里?!绷中〗愀嬖V新京報記者,去年11月,自己和朋友到哈爾濱旅游時,也曾去過北岸野生漁村吃魚。林小姐稱,按照經驗,通常相信當地人推薦美食,而出租車司機是最方便可靠的咨詢對象。“鰉魚很大一條,光是魚頭就十幾斤,我們消費了3000多,服務員態(tài)度特別差?!绷中〗阏J為魚的味道與價格不符。
“被司機騙來的,地方特別偏僻?!毙戮﹫笥浾咴趪鴥饶持朗滁c評網上搜索“北岸野生漁村”發(fā)現,其下方有200多條評論,大部分評價其口味一般,價格過高,其中有8成人表示自己是被當地黑車司機或者出租車司機介紹到餐廳,并推薦鰉魚。
對于當地承接旅行社和司機是否與涉事飯店有關聯(lián)?昨日,松北區(qū)旅游局一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稱,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開展,結果將盡快公布。
店方稱鰉魚稀少致售價高
新京報記者咨詢當地多家主打魚類消費的餐廳,得知鰉魚每斤售價在80元至100多元不等,而當地市場鰉魚活魚價通常為每斤幾十元,但野生的鰉魚價格比較高。在當地打漁的商先生稱,野生的鰉魚在冬季售價可達百元以上,但野生鰉魚是瀕危物種不允許售賣。哈爾濱市民劉女士告訴記者,當地人吃鰉魚一桌的消費在1000元至2000元左右,“北岸漁村沒去過,我們吃的鰉魚平時100多元一斤?!?/p>
昨日,涉事漁村老板在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表示,鰉魚是冷水魚,特別稀少,在冬季較多?!岸秲r格要高一些,進價在170元至180元(1斤)左右,算上加工費,又是春節(jié)期間所以賣價398元(1斤)?!睂τ诮飪蓡栴},該老板表示并無異議,陳先生在手寫的點菜單14.4斤上有簽字確認。
■ 追問
398元一斤鰉魚是否合理?
法律工作者稱明碼標價不代表“價格合理”,或涉嫌消費欺詐
針對鰉魚398元/斤價格過高的質疑,昨晚的官方通報稱,飯店方大堂內設有相關食材價格公示,屬明碼標價。通報表示,按照《價格法》相關規(guī)定,鰉魚銷售價格不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范疇之內,屬于經營者自主制定的市場調節(jié)價。
不過,在法律工作者徐明軒看來,“明碼標價”不代表就沒有欺詐行為,誠信經營應該包括公平計量、如實提示消費風險等。徐明軒表示,餐飲價格不屬于政府價格管制范圍,原則上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即可,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應該得到保障。
徐明軒稱,事件的爭議點在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明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有權獲得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陳先生作為外地游客,在夜間9點被帶到人生地不熟的飯店,一定程度上消費選擇權是受限制的,當地市場監(jiān)督部門應該查明,398元一斤魚,算不算“價格合理”?
動物保護公益律師安翔則稱,如果涉事飯店所售鰉魚品種為養(yǎng)殖魚,不屬于國家保護范疇,可以售賣;如果是國家保護的野生稀有物種,數量上達到定罪量刑的標準,甚至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翔還稱,養(yǎng)殖瀕危野生動物也需要繁殖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如果該飯店證件齊全,卻以養(yǎng)殖魚冒充野生魚高價售賣,則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構成消費欺詐,按規(guī)定商家應按照4倍的價格返還消費者。
此外,對于鰉魚是否缺斤短兩的問題,通報稱,因無法與消費者取得聯(lián)系,調查組至今無法對其微博內容進行核實取證,現階段只有涉事飯店方單方證言。消費單據上顯示鰉魚中段標注斤數為14.4斤。
雙方是否發(fā)生了肢體沖突?
監(jiān)控顯示,雙方有推扯在一起,但視頻看不清楚是誰先動手
對于實際消費金額的問題,通報稱,陳先生在微博上稱“被宰一萬多”,并且曬出10302元消費票據。經向飯店方調查取證,飯店方稱該消費票據為就餐后初始的結算票據,后因發(fā)生糾紛,經民警現場調解,飯店方在消費者總消費金額(10302元)基礎上給予7折優(yōu)惠,實收7200元,并提供相關最終結算清單。
至于雙方是否有肢體沖突,涉事飯店北岸野生漁村的趙經理表示,當時有女顧客揪住服務員脖領問點菜對不對,雙方亂成一團,并不清楚細節(jié),隨后飯店也報了警。
上述當時同在飯店消費的王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們一家人在結賬時發(fā)現陳先生等顧客與一些身穿廚師和服務生服裝的店內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拉扯,“現場打成一團,也不知道哪方先動手,導游和司機說不安全,要我們馬上結賬上車?!?/p>
另據新華社報道,調取涉事飯店的監(jiān)控后看到,當天22時10分許,飯店一樓大廳里聚滿了陳先生一眾人和飯店員工,雙方開始相互用手點點指指,隨后大伙推扯在一起,不過視頻中看不清是誰先動手。
通報還稱,“未見民警到現場后,雙方有肢體沖突行為。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都表達了自行協(xié)商和解的愿望。最后,陳某與飯店負責人擁抱和解、互留微信、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并對民警過年期間快速出警幫助化解糾紛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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