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兒童——父母一生的痛
據(jù)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按照不同的統(tǒng)計數(shù)字,中國每年的失蹤兒童不完全統(tǒng)計有20萬人左右,找回來的大概只占到0.1%。龐大的失蹤兒童數(shù)字背后,是各自不同的家庭故事。今天在北京,一個描繪失蹤兒童的藝術展正好開幕,創(chuàng)作者是李月領。
北京通州,宋莊在郊區(qū),據(jù)說是個藝術家集結的地方,白天路上人不多,李月領的畫展在一個玻璃外墻建筑里,記者找到他的時候,他在三樓的茶幾旁邊坐著,對著電腦。
李月領:現(xiàn)在只是掛上畫,一會兒電視送過來,61幅畫,還有61個家長的紀錄片同步放。
一樓和二樓的墻壁上大部分已經(jīng)掛滿。每一幅畫都像是失蹤的孩子的大頭照,彩色色塊,類似馬賽克,展覽還有幾天,送電視來的事李月領一直惦記著,紀錄片就放在這兒,每個畫旁邊放一個電視,放孩子的小片。一樓正對大門的地方,到時候放一個大畫兒,把61個孩子合成到一起。旁邊還有一個牌子,李月領《孩子》作品展。《孩子》,是藝術展的名字。藝術展的海報,這幾天也都要貼上,海報上有這61個孩子的具體信息。
記者選取了一點來自李月領紀錄片里家長的話:
家長:我的女兒代培玉,2008年4月1日,在鄭州丟失,希望我的閨女看到或者聽到我,知道爸爸媽媽在想你。
家長:他們說王敏杰,在回家路上被一個白色面包車劫持了,現(xiàn)在丟了9個月零20多天了。爺爺奶奶姑姑和爸爸媽媽在家里想念你。爸媽辛辛苦苦就是想讓你回來給你全部的愛,把你失去的愛全部補回來,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見到你……
李月領:這些全是失蹤兒童,他們的信息量很少,有的幾張照片,有的甚至只有一張照片,因為丟的時間太長了,而且手機象素特別低,有的是黑白照片。一年前于建嶸老師成立尋子之家,我是志愿者,有幾個家長找到于老師家來,他們用盡各種辦法找自己孩子,能想的辦法全想到了,我很吃驚,正好自己是個藝術家,所以就想用藝術家的身份,通過畫展幫助他們。
以前畫的孩子我能見到。不管是孤兒還是山西貧困兒童,農(nóng)村兒童,但是這些不一樣,這些都是見不到的孩子,而且面對的都是家長,他們一直在哭訴,所以心情壓抑這種狀態(tài)可想而知。我一直在心情很壓抑的狀態(tài)下做這種創(chuàng)作。一開始就陷入這種狀態(tài)。到現(xiàn)在將近一年的時間了。我與這些家長接觸之后,除了參加公益項目之外,就是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孩子,其他的活動能減少盡量減少,幾乎都是在創(chuàng)作,拍片子、畫畫。
記者在采訪的過程當中也認識了一些失去孩子的家長,來看一看其中一位家長的講述:
肖超華:我叫肖超華,廣東惠州人。我小孩叫肖曉松,丟的時候五歲,2007年2月14日那天晚上,他跟他姐姐一起去超市買東西,姐姐當時有十歲吧,超市離我們20來米遠,出去十來分鐘小孩就不見了。
肖超華,周圍很多人記不清這個名字,但知道他是“肖曉松的父親”,他一直在找孩子。
肖超華:跑了很多地方,主要是我們廣東、福建,還有山東、浙江、安徽,這些都去過,還有上海、天津,基本都來過。
2007年2月14日,肖超華5歲的兒子肖曉松在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響水河丟失。肖超華關了大亞灣的店鋪,騎著摩托車,開始找孩子。
肖超華:剛開始就在廣東省之內(nèi),騎摩托車、貼廣告紙,找了一年多。后來陸陸續(xù)續(xù)接觸到這些被拐孩子的家長,然后我就把店賣了,搞了一個尋子車,自己在外面跑。
肖超華的尋子車是白色面包車,外面貼滿孩子的照片,一個月零一周,尋子車去了三十多個城市。照片,宣傳,肖超華已經(jīng)在找更多的孩子。
肖超華:我們就和每個家長聯(lián)系,把他們的信息全部給我們,我們就幫他印成冊子,海報,出去宣傳時就帶著一起去尋找,我們印了一個“反拐”的手冊,冊子上有三百個孩子,見到群眾就發(fā),小孩的相片、丟失地點、舉報電話。
肖超華現(xiàn)在的另一個身份,是“尋子志愿者”。他在北京的“尋子之家”工作,2012年七月之后,這里成了到北京找孩子的家長們一處免費住所和信息集散地。
肖超華:我們搜集了700個左右孩子的信息,已經(jīng)成功找到兩個,還有幾個在做DNA的。錢是隨手公益基金會里面資助的。
肖曉松的兒子丟失六年,也該從五歲長到了十一歲。問到自己的孩子,肖超華稍沉默了一會兒。
肖超華:這么多年了,有時候做夢也會想我的小孩,幫別人找回來我們心里也高興,讓社會上少丟一些小孩,我們心里也愿意。
今年5月25日,國際失蹤兒童日這一天,肖超華發(fā)表了一條個人微博:“孩子被拐對一個家庭來說,是一生的痛苦?!?/p>
肖超華:我希望,養(yǎng)我孩子的父母,看到我們的信息,可以告訴我小孩在哪里。我只要看他過得好不好,如果過得好我把孩子給你養(yǎng)也可以。我只要知道他活在這個世上。
李月領:他們的想法很簡單,現(xiàn)在已經(jīng)沒有辦法,幾乎放棄了孩子回到身邊的希望,只要能孩子看一眼就滿足了,這個信念會一直伴隨他的終生,這種痛苦會伴隨他一直到最后。
今天實習記者張可蒙來到宋莊,體驗并記錄了李月領藝術展《孩子》開展的第一天。
宋莊,睎望藝術館,藝術展開幕,沒有熱鬧的儀式和講話,上午九點不到,有觀眾陸續(xù)入場,邊參觀邊談論。從一樓正中間向左,第一幅畫,畫的是61幅展出作品中,最早失蹤的一個孩子。馬賽克拼圖式的畫面上,虎頭虎腦,紅臉蛋,眼睛彎彎的笑著。旁邊有小卡片:“徐劍鋒,1987年4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三門縣亭旁鎮(zhèn)楊家村,于1991年6月5日在廣東省廣州市南方大廈百貨商場內(nèi)失蹤”。旁邊的小屏幕,播放徐劍鋒家長的紀錄片。61幅作品的主人公,失蹤兒童來自全國各地。他們的家長也在畫展現(xiàn)場,穿白色T恤,上面印著自己孩子的照片、姓名、出生年份、丟失的時間地點以及聯(lián)系電話。
“寶貝,你在哪里?”
這六個字說完,有的家長已經(jīng)淚流滿面,互相攙扶著,去尋找自己孩子的畫像。徐劍鋒的母親楊蘇慧站在兒子的畫像前,一動不動。和她交談,說不了兩句,她的眼淚就涌了上來。楊蘇慧帶我到藝術館門外的“尋子車”旁,車上也貼著兒子的照片。
楊蘇慧:這個就是丟之前的幾天,剛好也是六一兒童節(jié),我?guī)ネ?,照了照片?月5日就不見了。
到今年的6月5日,徐劍鋒就整整失蹤22年了,算起來今年已有26歲。
楊蘇慧:我的記憶里他始終是丟失前的那種影像,我們就留下這5張照片,我們想看他就是這些照片。
觀眾逐漸多起來的時候,有人在畫像前與失蹤兒童家長交談。有的一幅畫接著一幅畫記錄下每一個孩子的信息。
參觀者:我是特意從江蘇常州趕過來的,我就想了解這些孩子每一個身上都有一個故事發(fā)生,我就心里很難受的看著,我就沒有能力改變它,假如我有能力我一定盡力改變,我不希望再有這種事情發(fā)生。
參觀者:東西才可以買賣,人是不可以被買賣的。她作為人被買賣,這個人格上的侮辱,沒有尊嚴感,被物化的這種感覺,那是非常非常痛苦,不是身在其中的人根本無法了解那種恥辱感。
在觀眾里,記者發(fā)現(xiàn)了四個結伴同行的女孩,她們選擇在這里度過兒童節(jié)。孩子們告訴我,她們是燕郊三河市第六小學五六年級的學生。一個女生向記者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小學生:我挺奇怪的,為什么有人會愿意從別人手里買孩子呢?
小學生:又不是自己生的,還讓別人那么傷心。
小學生:對啊,損人不利己啊。
聽到這樣的疑問,記者不知道該怎么向孩子們解釋。采訪中李月領說,他的這次畫展不單單是想要幫助家長們尋找孩子,也是一種拷問,對這個社會、對人性的拷問。展覽中除了畫像、紀錄片,還有雕塑作品,來自李月領的破碎的孩子,雕像的頭部破碎了一塊,就像失蹤兒童定格在父母腦海形象。上午11時,根據(jù)尋子車的主人肖超華的事跡改編的微電影《尋找》開始放映,電影里肖超華的扮演者——邱東江,他正在給家長們寫寄語。
邱東江:當我真正看到肖超華的時候,其實我很佩服他們,他們很堅強。今天六一,我真的希望他們能早點回家。
藝術館門口的尋子車,朝街道的這邊有一條紅色的標語,“愿天下失蹤兒童早日與家人團聚?!?/p>
李月領:對于自己的作品我永遠不滿意,但只要這些失蹤孩子的家長滿意就好,他們能得到點安慰對于我來說是最大的安慰。接下來我會巡回展出,在其他的城市,中國幾個比較大的城市巡回展出,比方說廣州、上海、成都、重慶幾個大城市。這次的遺憾就是沒見到孩子,我希望孩子有一天能回到家里,我真正看到孩子以后再給他們畫,那種心情不一樣?,F(xiàn)在畫的很壓抑,把他們找回來之后那種心情真是無法用語言去形容。
這次展示的作品展覽順序是按照丟失孩子的順序來的,最長的22年,1991年,最短的不到1年。名叫徐建峰的孩子走失了22年。小孩兒他爸承受不了打擊離開了家庭。把痛苦完全壓在一個女人身上,孩子的媽媽沒有再結婚,一直在堅持找孩子,這種痛苦也一直伴隨著她20多年。我就是希望,把這種信息傳播出去,有時候自己很難受,我可能幫不了他們,我不能保證把孩子找到,所以內(nèi)心一直很壓抑、痛苦。
中國政法大學反對人口販運國際合作與保護中心的主任張志偉也一直以志愿者身份參與打拐、失蹤兒童的解救宣傳多年,普通人能做什么,來看看他的意見。
張志偉:社會力量和公眾積極參與是很重要的,有一次在南京,一對夫婦帶著自己的孫子,孩子可能不舒服,一路在哭鬧,他們兩次被民眾懷疑拐賣兒童,被帶上派出所上詢問,雖然后來證明不是,但這至少可以證明民眾防范意識明顯提高了。最簡單的,作為普通人轉發(fā)微博、自我學習或者宣傳傳播,這都是可以做的事情。如果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參與一些打拐的民間組織,很多很志愿者,一個人幾年時間就幫助幾十個家庭找到被拐的孩子。
好多人也知道收買被拐兒童是違法犯罪行為,但是司法事務中絕大部分收買人都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較輕微的行政處罰,懲罰性蕩然無存,犯罪成本很低,我覺得應該盡快加大對拐賣犯罪的刑事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