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請命,免除身丁錢
明道元年(1032年),江、淮流域大旱,江南地區(qū)民不聊生、餓殍遍野,但是朝廷依然要征收身丁錢,未成年人、殘疾人以及老人也不能幸免。胡則自幼生活在百姓苦于身丁錢的吳越地區(qū),又曾經(jīng)在南方州府多次擔(dān)任知州,身丁錢給百姓帶來的深重災(zāi)難他是有切身感受的。
年近古稀的胡則當時正在刑部侍郎任上,就向朝廷上奏章要求免除江南各地身丁錢。后來仁宗“詔免衢、婺兩州身丁錢”,使得當?shù)匕傩崭惺艿綄嵒?。胡則為此寫有《奏免衢婺身丁錢》的詩歌:“六十年來見弊由,仰盟龍敕降南州。丁錢永免無拘束,苗米常宜有限收。清嶂瀑泉呼萬歲,碧天星月照千秋。臣今未恨生身晚,長喜王民紹見休?!贬?、婺兩州身丁錢被永久性罷免,這自然讓當?shù)匕傩崭卸鞔鞯?,也使得胡則在百姓中享有極好的口碑,因此在其身后建廟立祠進行祭拜。
胡則在民間的地位也逐步得到朝廷的認可,并進而對其進行加封。宣和四年(1122年),胡則被朝廷敕封為“順佑候”;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高宗賜永康方巖胡公廟廟額為“赫靈”。紹熙三年(1192年)其被敕封為“嘉應(yīng)侯”,嘉定三年(1203年)被敕封為“顯應(yīng)候”。淳祐年間,胡則被封為“顯應(yīng)公”,不久又加為“正惠公”;寶祐初年,再被加封為“忠佑”。明太祖朱元璋進一步敕封胡則為“顯應(yīng)正惠忠佑福德齊天大帝”。在浙江等地建有各種祭祀胡則的場所,這種情況在清代達到頂峰,“浙東千里,幾無一邑一鄉(xiāng)無公廟”。
時至今日,胡則家鄉(xiāng)永康旅游局提供的資料顯示,現(xiàn)存的胡公廟僅在金華一地就有57處之多,體現(xiàn)了老百姓對胡則“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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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