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南寧9月9日消息據(jù)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吳良彩,是一名廣西南寧一名29歲的孕婦,經(jīng)營著涂料裝飾生意。今天中午,她為了實名舉報南京永新派出所警察涉嫌“釣魚執(zhí)法”一事,剛剛?cè)ツ蠈幨信d寧區(qū)檢察院提交證據(jù):
吳良彩:5、4月20號,有人網(wǎng)上Q我。說急用點錢,讓我?guī)退c現(xiàn)金。我以為是我客戶,就幫幫他,晚上八點半,他到了我住的附近。就在超市門口,幫他刷了一個7000,一個8000。刷完之后,就有三個人跟著我。
吳良彩說,三個人跟著她來到家門口后,其中兩人晃了下證件說是警察,然后進屋搜查,帶走了她,告訴她要罰款20萬,她被銬在永新派出所樓梯旁的凳子上,捱過了一夜。第二天,有位“胖警官”提出,要不然就像之前釣吳良彩的那個人一樣,再找個刷卡的人去套現(xiàn),等警察將那人抓起來后,她就將功折罪了。
吳良彩:他說,你找到人沒沒有。我說,找到了。他說,那你帶我去抓人,我說,我不去。他說,不能,帶我去抓人。我說,我有個兒子,人家認得我,別人報復我,他說,你耍我啊。一下要去,一下不去。我說,我把號碼給你,這號碼我在網(wǎng)上搜的。他說,你帶我去,我有一大把號碼,需要你號碼啊。后來他就一直逼我。
吳良彩提供了一段錄音,她說這是當時那位“胖警官”逼她去“釣魚”的對話。在嘈雜的錄音中,只能依稀聽見有人說去抓人。
吳良彩說,最終,她屈服了。她讓自己“釣”來的男子套現(xiàn)3500元,還沒拿到錢時,那個“胖警官”就帶人抓了那位男子。而吳良彩則交了2萬元錢,在一張空白紙張上簽了自己的名字,離開了派出所。原本這件事情到此也就畫上了句號,但吳良彩內(nèi)心無法平靜,她到網(wǎng)上發(fā)了貼。
吳良彩:我覺得是一種釣魚執(zhí)法,是一種濫用執(zhí)法,不是秉承公事,象是敲詐我們。像他們派出所胖胖的警官,他知道我住哪里,也知道我店鋪在哪里。還有我“釣魚”的那個,也知道我電話號碼是什么,隨時他們都可以找上門來。我很擔心。只能告白天下了。我每天都擔驚受怕的,我又是個孕婦,又很不方便。
發(fā)帖之后,吳良彩又等來了一張警方傳喚證,被作為“非法經(jīng)營罪”的嫌犯被取保候?qū)?。她隨后又向南寧市公安紀委舉報此事,紀委提供了二三十張照片,據(jù)說包括永新派出所所有的警察、協(xié)警,讓她指認。而吳良彩口中那位“胖警官”不在其中。
記者:現(xiàn)在還不能確認“胖警官”的身份是嗎?
吳良彩:不能確認,但是我知道當時,在永新派出所就是逼我要錢,又威脅我坐牢,又讓我去抓牢。主要都是他說的。
記者:現(xiàn)在就是這個人不知道是不是永新派出所的,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警官,但具體的事情是他操作的是嗎?
吳良彩:是的。我認人時,沒有這個人。其他兩個人都認出來了。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吳良彩舉報的公安涉嫌釣魚執(zhí)法案已經(jīng)由南寧市公安局紀委移交至南寧市檢察院,由興寧區(qū)檢察院立案調(diào)查。對此,永新派出所工作人員今天連說不知情。
派出所工作人員:不知道。
記者:你不是認識吳良彩是嗎?
派出所工作人員:不大清楚,不大清楚。
記者:這事兒聽說是到了檢察院,是嗎?
派出所工作人員:不大懂,不大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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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釣魚執(zhí)法,政德成本遠高于創(chuàng)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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