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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盤點中國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  時間:2012-08-31 16:34:50

  五、高校學生資助政策

  在高等教育階段,我國已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學費補償貸款代償、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高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同時,為保證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國家要求各高校開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一)國家獎學金。中央政府出資設立高校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5萬名學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平均約占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shù)的3%,每生每年5000元。

  (三)國家助學金。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高校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用于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約占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shù)的20%,全國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四)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原則上每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6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zhí)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支付,畢業(yè)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為鼓勵金融機構承辦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財政和高校共同對經(jīng)辦銀行進行一定的風險補償。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虻盅海枰兄Z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按照學生申辦地點及工作流程,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

  此外,國家還制定了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基層就業(yè)、應征入伍服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和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

  中央財政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區(qū)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畢業(yè)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于6000元的,按實際繳納的學費和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每年補償或代償總額的1/3,分3年補償或代償完畢。地方高校畢業(yè)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zhí)行。

  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及其產(chǎn)生的利息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每學年補償或代償?shù)淖罡呓痤~不超過6000元。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退役后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應繳納的學費實施資助。每學年補償、代償和資助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學校)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根據(jù)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資助內(nèi)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jīng)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學費資助標準,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準,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最高不超過年人均6000元。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國家現(xiàn)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勤工助學。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學生參加校內(nèi)固定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月計算,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于當?shù)卣蛴嘘P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以適當上下浮動。學生參加校內(nèi)臨時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小時計算,每小時酬金原則上不低于8元人民幣。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的酬金標準不低于學校所在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數(shù)額由用人單位、學校與學生協(xié)商確定,并寫進聘用協(xié)議。

  (六)師范生免費教育。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

  (七)學費減免。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shù)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yōu)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

  (八)綠色通道。為切實保證高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規(guī)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xù),然后再根據(jù)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九)其他資助。各高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fā)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fā)放特殊困難補助等。

(編輯: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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